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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关于2014年招聘教师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接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已到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审核的考生,还需要补以下资料: 1、填写《录(聘)用干部审批表》(1式3份,张贴照片)。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3、已婚的由所在地县、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证明人签字。 4、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在外地的到人才交流中心开提档函,及时提档)。 未审核的考生,需交材料如下: 1、录(聘用)干部审批表(1式3份、张贴照片)。 2、考核政审表(1份)。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籍(审原件。收复印件、签“此件与原件一致”盖章,毕业证复印件审核人签字)复印件。 4、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在外地的到人才交流中心开提档函,及时提档)。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6、已婚的由所在地县、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证明人签字。 松桃苗族自治县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