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宁波市宁海县招聘职高教师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师资现状和批准的2014年教师招聘计划,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招聘职高教师9名,其中计算机、数控技术、烹饪、体育、心理学、旅游、建筑各1名,模具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现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在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 (二)具体条件 1.面向全国,不限户籍地。 2.计算机岗位: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网络规划设计师高级工及以上,或者Autodeskmaya产品专家(二级)认证证书,或者Adobe中国认证设计师证书,或者获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网站设计、教学课件、计算机动画、网络管理与应用等项目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旅游岗位: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 4.数控技术、模具和烹饪岗位: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如获得由教育和人社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宁波市一等奖、或浙江省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报考者,其学历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限在3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体育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专业对口,年龄限在3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心理学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限在3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建筑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年龄限在3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到7月3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事先从宁海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nhedu.gov.cn)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上交。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或学生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及有关荣誉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带普通话合格证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书。其他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1张、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都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 (4)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5)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需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将核减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核减和取消招聘职位数在宁海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报考人员于8月4日下午2:30—5:00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试范围为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成绩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入围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宁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形式:主要以招聘职位学科模拟上课为主。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体育、数控铣、模具、建筑、烹饪等学科需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按模拟上课40%,技能测试60%计算面试总分。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均需达到60分及以上,不合格者淘汰。 3.总成绩 学科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 (三)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列在前。若最后一名出现多人考试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再次加试笔试。 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学校。其中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聘用手续。如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合要求的;师范类在2014年8月10日前未取得与招聘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在2016年8月10日前未取得与招聘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流动手续。 (五)递补规定 面试实施一天前,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无故放弃面试,没有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淘汰,没有参加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淘汰,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未聘用后形成的学科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教师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教师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监督电话:0574-59971562(县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投诉举报电话:0574-65259620。 七、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65259687、65259627、65259628。 宁海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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