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福州市区教师招考(补充招聘)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 ||||||||||||||||||||||||||||||||
内容 | 2014年福州市区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补充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下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1. 拟聘用人员须下载《2014年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材料》(见本通知附件,包含:《2014年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调动呈报表》、《填报材料说明》等),务必认真阅读《填报材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2. 拟聘用人员须于7月27日前按本通知附件中《填报材料说明》的要求将相关文件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3. 未就业的拟聘用人员须将《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并于7月30日前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610办公室(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新濠酒店六层,咨询电话:0591-83340647、87117458,下同)。 二、体检 1. 拟聘用人员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2.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往规定地点集中,领取并填写体检表,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不需空腹,要求随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签字笔,一寸近照一张。体检费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拟聘用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每人154元,其它人员每人114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 拟聘用人员属于2014届福州市各高校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并确定体检合格的,可免于此次的招聘考试体检。免体检对象须于7月28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将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合格专用章,并在表格上方空白处注明: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拟聘用岗位、联系电话)报送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611室。不能确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免体检对象,均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若未参加招聘考试体检且逾期未按要求提交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复印件,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三、签订就业协议 1. 拟聘用市属学校的直接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区属学校的,先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再报福州市教育局确认。 2. 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表
3. 签订就业协议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拟聘用岗位报考要求提供的相应材料。 4. 签订就业协议后,拟聘用人员均须向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 5. 签订就业协议须本人到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商调手续 1. 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须携带《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调动呈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各一式四份)、身份证原件及拟聘用岗位报考要求提供的相应材料于7月30日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610室领取《商调函》。 3. 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须将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调动呈报表》于8月8日前报送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以便办理审档、组织考核、调动等有关手续。 五、档案转递 拟聘用人员均须于8月13日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新濠酒店六楼,邮编:350005)。 六、岗前培训 拟聘用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拟于近期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务必留意,并相互转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报到 1. 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间:8月16日,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新濠酒店十五楼。 2. 拟聘用市属学校的,直接到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拟聘用区属学校的,先到报到地点进行盖章确认,然后再到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 3.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拟聘用岗位报考要求提供的相应材料。未就业的拟聘用人员(毕业生)还须随带本人报到证、经福州市教育局签章确认的就业协议书。 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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