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漳州市华安县教育局2014年遴选华安一中教师公告 |
内容 | 县各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各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遴选华安一中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个人自愿报名、学校择优推荐相结合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遴选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各一名。 三、推荐名额及条件要求 推荐名额:对应学科,各中学每学科限推荐1名。 条件要求: 1、本县初中校教师,年龄三十周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2013-2014下学期期末考所任教班级成绩(九年级以中考成绩)三率综合比排名在全县(除一中外)中等(同年级同学科任教教师总数一半)以上; 4、具备三年及以上基层教学经历。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 报考对象在自愿的前提下填写推荐表(表格在华安县教育信息网公告栏中,请自行下载),经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上交华安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至8月5日上班时间。 (二)教学技能测试 遴选采用教学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教学内容为八年级上册,具体篇目由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当场随机抽取决定,准备时间为60分钟,教学过程限时40分钟。出场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教学成绩由7名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五位评委所评分数总和的平均值,当天公布成绩。(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方法:遴选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选。 (三)考察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并在华安县教育信息网、华安一中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出现异议影响聘用或弃权造成的缺额,按遴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调动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入编手续。 五、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公开遴选华安一中教师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7362338。 华安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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