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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区2014年招聘教师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已公示录用的新教师,请在8月1日、4--5日到我科报到。报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人员还需携带下列证件: 1、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 2、中共党员持党员介绍信;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持教师资格证书; 4、已经工作的人员需衔接工龄的持有关证明: (1)劳动合同原件(合同期间离开单位的要提供解聘合同)。如有两份以上合同的,第一份合同与第二份合同日期必须对接; (2)养老保险手册及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非普陀的要将养老保险转到普陀。养老保险缴费必须在同一单位缴满12个月以上。少于12个月的,不能计算工龄; (3)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复印件); (4)原工作单位工资单(复印件,每年1月和12月各1张); (5)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还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均须提供材料单位盖章。 5、由于暑假期间学校无法提供生活服务,远途教师请先与我科联系报到事宜。 6、报到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2号楼5楼513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尚有不清楚问题可向我科咨询,咨询电话:0580-3015454、3015643。 特此通知。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4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