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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学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专业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历: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往、应届生。 二、专业:汽车工程、车辆工程、汽车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等与汽车相关的专业。 三、年龄:四十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健康:无残疾,体检指标达到或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五、考核:采取试讲和实操的方式进行。 六、身份及工资待遇: 经学校录用后,试用期半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属学校聘用制教师,按国家标准交纳“五险”。二至五年的汽车行业从业经历,但没有资质证书的,享受编内助讲教师工资待遇;五年以上的汽车从业经历,或具有工程师证书的,享受编制内讲师工资待遇;十年以上的汽车从业经历,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的,享受编制内副教授工资待遇。 七、本公告有效期: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8月15日 欢迎电话咨询。具备条件的有意者,请携带相关证件(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计生证、个人简历)到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名。 联系电话:6350739或13971786670 邮箱hsptzp@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2014.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