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永康市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的规定,经笔试、体检、政审,现将拟聘用对象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自2014年8月8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纪委、市人力社保局和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要求: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组织、个人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
 4.监督电话:市纪委:87101524;市人力社保局:87101355;市教育局:87101242。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教育局
 2014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