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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曙区青少年宫创办于1979年,隶属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是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阵地,被评为全国先进青少年宫,浙江省一级青少年宫,浙江省校外教育先进集体;被命名为省校外教育器乐教学基地,市青少年科学教育基地,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基地。根据少年宫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岗位     声乐教师1名,电子琴教师1名,舞蹈教师1名,科技教师3名。     二、应聘条件     1、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4、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获得过各级各类荣誉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8月20(8∶30—11∶30,13∶30—16∶30)。     (二)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海曙区丰柏街21号)。     (三)报名要求     提交个人简历、专业毕业文凭、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电子投稿可发送至邮箱983455594.qq.com。     咨询电话:13957855252张老师     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      二O一四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