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及以上 |
10 |
不限 |
45 |
本科 |
不限 |
不限 |
中学一级教师 |
如报考者专业技术资格为中学高级教师的,需在下面1-5项条件中满足其中1项;如专业技术资格为中学一级教师的,需有高中循环教学经历,同时在下面1-4项条件中满足其中1项: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3.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5.在聘中学高级岗位2年以上,有高中循环教学经历,获特级教师或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称号。 |
市内外 |
如拟聘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为中学高级教师的,拟聘为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如拟聘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为中学一级教师的,拟聘为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