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编号 |
P20141012 |
岗位名称 |
教授 |
设岗单位 |
法学院 |
学科名称 |
法学 |
方向 |
法学 |
应聘条件 |
学历 |
具有博士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
现任教授/研究员,或国内高校、研究机构五年以上的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经历;或在国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三年以上的正式任职经历(不含博士后),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限。 |
外语水平 |
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者亦可。 |
年龄(填写不超过多少周岁) |
不超过50周岁 |
研究水平、教学经历 |
(一)、教学要求 1、每年至少为本科生独立开设一门课,周学时不少于2 学时。 2、在5 分制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中,测评得分不能低于4.5 分。 3、积极参与本科生的实验、实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指导工作;独立或者合作开设一门研究生专业课程,指导完成一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以上。(二)、研究水平 总体要求:长期专注于本学科某一或者两个领域和方向的研究,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取得了具有较高质量和一定数量的研究成果。具体要求: 1、任现职以来,主持1 项国家级课题或2 项省部级课题。 2、作为横向课题负责人,申请人获得横向经费60万元以上,可以折算为1个省部级课题(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 3、任现职以来,至少12 篇论文被SSCI/A&HCI 或者CSSCI收录,其中必须至少包含1 篇SSCI/A&HCI 期刊论文或CSSCI 一流期刊论文,SSCI 发文期刊分区要求在三区以上。专著(第一作者)可折算2 篇CSSCI 期刊论文,有多部专著时最多可折算3 部专著。 4、积极参加学校与院系单位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平台建设等工作;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 破格申报科研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1) 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一名。(2) 发表5 篇CSSCI一流期刊论文或SSCI/A&HCI 期刊三区以上论文(3) 至少发表2 篇SSCI/A&HCI 二区以上期刊论文。(4)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
知识和能力背景 |
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广阔的学术视野,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史和本学科前沿理论,具有提出原创性学术思想和驾驭新材料、新方法的能力,具有完成重大的具有原创意义的科研项目的能力。从事过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并有深入的研究,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
岗位目标 |
教学 1、每年至少为本科生独立开设一门课,周学时不少于2 学时。 2、在5 分制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中,测评得分不能低于4.5 分。 3、积极参与本科生的实验、实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指导工作;独立或者合作开设一门研究生专业课程,指导完成一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以上。 科研三年内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或省部级课题2项,发表8篇CSSCI期刊收录论文,1篇CLSCI论文折抵2篇CSSCI论文,1篇一流期刊论文折抵3篇CSSCI论文。 |
岗位职责--教学任务 |
本科生教学 |
1、每年至少为本科生独立开设一门课,周学时不少于2 学时。 2、在5 分制的课堂教学质量测评中,测评得分不能低于4.5 分。 3、积极参与本科生的实验、实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指导工作。 |
指导研究生 |
独立或者合作开设一门研究生专业课程,指导完成一届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以上。 |
指导博士后及进修教授 |
根据工作需要和要求指导博士后及进修教师 |
岗位职责--科研任务 |
三年内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或省部级课题2项,发表8篇CSSCI期刊收录论文,1篇CLSCI论文折抵2篇CSSCI论文,1篇一流期刊论文折抵3篇CSSCI论文。 |
岗位职责--社会工作 |
1、承担省市法院、检察院、人大、政协等机构的法律咨询工作。 2、参加相关学术团体及其组织的各类学术会议。 3、开展与国内外有关机构或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4、向社会提供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工作。 |
岗位职责--其他工作 |
根据法学院统一安排承担其他工作。 |
招聘范围 |
校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