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安庆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和管理人员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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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本科毕业生要求25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医疗和临床护理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医疗和临床护理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要求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医疗和临床护理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应聘选聘的人员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教学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应为学术型硕士。 (四)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安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5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时止。 2、报名地点 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行政楼南四楼过道博士联谊会(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5月15日17:00至17:30。 2、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博士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硕士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上原件和复印近经核查无误后,复印件留存,原件当场归还本人。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验后归还本人)。 (3)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1份。 (4)经资格审查,如单个招考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足3人,取消该职位本次招考。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18点到现场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56-5300022 招聘监督电话:0556-5300053 四、考核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6日9:00-11:00。 2、笔试地点 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面试名单公示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第三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于2015年5月16日下午18:00后在我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考生可以上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15年5月17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 具体面试地点详见安庆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 3、面试内容 面试由学校招考领导组统一命题,各招考专家组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能力,按招聘岗位类型等分组分别进行。其中,报考教学岗位人员的面试应包括试讲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 面试后, 按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具体安排在安庆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示。 (三)体检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 2、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3、体检考生须准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综合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由招考领导组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综合考察。 2、综合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 3、综合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录用公示 (一)经综合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签约与报到 (一)录用公示无异议,人事处和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安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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