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杭州市桐庐县201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及分水实验小学缺编教师竞聘型交流公告 |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有序推动我县教职工合理流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规范教师队伍管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桐君街道、城南街道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及分水实验小学缺编教师开展竞聘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交流对象 全县农村各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公办教职工(校级领导除外)。 二、竞聘交流条件 (一)近三学年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二)初中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以申请初中相应岗位的竞聘;小学教师(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可以申请小学相应岗位的竞聘;幼儿园教师(须合格学历及以上)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竞聘。 (三)申请人员应有在农村学校(幼儿园)工作满六年(自我县入编后)的经历,并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三年(幼儿园教师除外),每人限申请竞聘一个岗位。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参照职称晋升时班主任龄的计算方法。 三、竞聘交流岗位 1.初中
2.小学 (1)城区小学
(2)分水实验小学
3.幼儿园
各学科岗位符合条件申请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1个即开考,否则将核减岗位数。 四、竞聘交流程序 (一)报名 1.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信息,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本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桐庐县教育系统内部教职工异地异校竞聘型交流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供审核。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对报名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并经学校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或聘任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报名人员应于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到县教育局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随带申请表和有关资格验审材料。 2.报名所需整理报送的材料: (1)申请表一份; (2)教师个人获得的最高综合荣誉、最高学术荣誉证书复印件; (3)近三学年教师个人每年度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等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最高获奖证书复印件; (4)近三学年教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证明; (5)最高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6)班主任任职证明材料; (7)业绩分统计表。 以上每份材料均需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2.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均需参加笔试,明确学科要求的岗位笔试采用2015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学能力考试试卷,小学学科不限的岗位笔试采用综合卷(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常识、教育基础知识、材料分析与写作等),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具体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桐庐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考”栏。 3.参加笔试人员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入场。因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教学能力考试同时进行,参加竞聘型交流申请笔试的教师,明确学科要求的岗位考试内容必须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答题。 (三)考核 在各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分和业绩分两项综合分(综合分=笔试分×70%+业绩分×3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入围人选(业绩分计算办法附后)。综合排名时,综合分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的排名在前。 同一学校同一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超过1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与申请竞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桐庐教育信息网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资格,并实行递补制。 (四)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按统一时间和要求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并于开学前到相应学校报到受聘。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求进行。交流后受聘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其它 整个招考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15年6月30日。 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1-64218512 桐庐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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