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濮阳市范县一中等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为加快我县城区教育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范人字〔2007〕10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教师。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附件1) 本次招聘教师40名,其中在濮阳市辖区内服务期满且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2名,面向原籍为濮阳市辖区户口且未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6名。定向招聘数量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而递减或取消的名额,相应调整为一般岗位招聘名额。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 符合以下条件要求的,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4、2015年及往届毕业生,具有普通全日制院校学历,并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按濮发〔201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为范县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的; 6、已被招聘为特岗教师的; 7、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8、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5年范县一中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yrsw.gov.cn)、范县网(www.fanxianw.com)、范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同时在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张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上午8:00至11:50,下午15:00至18:2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新区中原路东100号)。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持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岗位须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岗位须持期满合格服务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正式在职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 4、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缴纳考务费30元,填写《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5、范县一中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幼儿园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如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到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新区中原路100号二楼东),重新选报其它岗位,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考务费。 6、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7、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于2015年7月24日发放,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人社局二楼东)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初审和面试前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范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都是100分,各占5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内容:范县一中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高中课程内容;幼儿园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5年7 月 28日,时间是120分钟(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在范县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县、乡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于 7月30 日前交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新区中原路100号二楼东),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在范县网、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范县一中按招聘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幼儿园按招聘数量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县一中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幼儿园采取微型课程及才艺表演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面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考生须在面试前到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考生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逾期不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合格的考生,直接领取面试通知单。 个人综合成绩在范县网、范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布。考试总成绩公示后,如出现主动放弃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递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教师体检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予递补。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由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93—5262678。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范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具体事宜。 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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