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汉语字词  英语词汇  考试资料  写作素材  旧版资料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考试资料:

 

标题 十堰市郧西县2015年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告
内容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 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西政规〔20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小学及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
    2.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3.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4.德才兼备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5年我县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小学及幼儿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农村山区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4.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幼儿师范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报考幼儿教师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首个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4.在职在编人员与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我县中小学校现有在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28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郧西县教育局四楼视频会议室。
    3.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郧西县教育局(南正街212号)报名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考务费150元。报名时现场采相,采相费用自理。
    所有材料提交时间截止2015年7月28日18: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一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可放宽到1:2)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学科,并将调整计划在笔试前予以公示。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3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凭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时间:8月4日8:00—10:0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10:30—11:30综合知识。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内容: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和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等)。
    上述两科卷面满分各为100分。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的70%和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的30%计入笔试总成绩。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资教生(特岗生)及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均合格者,笔试总成绩加5分,须提交本人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及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需查分的考生,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于笔试成绩发布后两天内到县教育局人事股书面提出申请,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查分。查分按高考查分原则进行。
    (二)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专家面试组现场实名评分,满分为100分。主要以讲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各岗位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考核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提交《政审考核表》,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聘用
    1.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选均通过《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郧西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事统一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2.对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在教学岗位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资教生不再实行试用期)。
    3.拟聘人员统一分配至我县偏远农村乡镇学校任教。不服从分配、不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报到后擅自离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工作要求
    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因此必须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为成员单位的郧西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整个招聘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除制卷、阅卷绝对保密外,其它事项一律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公开,考试分数公开,聘用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在参加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19-6225778
    郧西县教育局 0719-622130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0719-6227282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 西 县 教 育 局
    

2015年7月15日
    附件:1.郧西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2.资教生(特岗生)、“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
    3.郧西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郧西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来源于郧阳教育信息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07月15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rar”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随便看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

 

Copyright © 2002-2024 cuapp.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3 1: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