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安市前锋区2015年选调部分学校教师公告 |
内容 |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广安市前锋区2015年公开选调部分学校教师的公告 为缓解我区部分学校教师紧缺的局面,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部分学校拟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调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选调部分学校中小学教师名额共45名。其中,小学教师13名;初中教师12名;高中教师20名。具体职位、职数详见《广安市前锋区2015年公开选调部分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1)。所有选调职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公办学校任教两年及以上(不含代课时间和试用期),且有正式编制的在职教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高中教学岗位者原则上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证(非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的现任高中教师也可报考);报考初中教学岗位者须具备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学岗位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除小学语文、数学职位不限专业外,报考其余各个职位原则上需学历专业一致;如专业不一致者须有报考该职位任教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 (六)本次选调区内报考人员年龄不限;区外报考者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七)区外教师报考须征得当地县级教育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所有被聘用的选调人员在选调学校的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三年,三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或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有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4.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前锋初中2幢205室)。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报考条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公办学校出具任教年限、任教学段学科、近两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编制情况等证明,本人1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近照2张,区外在职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地县级教育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如实填写《广安市前锋区2015年公开选调部分学校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报考费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资格审查 报考者在报名时须如实提供书面《广安市前锋区2015年公开选调部分学校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考者自行下载填写后双面打印,报名时提供),由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负责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准考证领取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18日下午2:3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到区教科体局政工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如需代领,须凭代领人员和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领取。 四、选调方式 (一)本次选调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各职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职数之比不得低于2:1,如个别职位达不到该比例的,将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职数、职位。 (二)面试由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因缺考而出现的面试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选调人数)。 (三)面试方式: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面试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每人讲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 (四)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前锋区中小学校现行教材。各选调职位面试命题的具体范围如下: (1)高中、初中各职位为前锋区统一使用的该职位起始年级下册现行教材; (2)小学各职位为前锋区统一使用的该职位小学三年级下册现行教材;其中小学体育现无教材,故用七年级体育教材。 (五)面试评分:每个面试组由选调领导小组在面试前聘请7名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委。每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评委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现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成绩公告:面试成绩于2015年8月21日公告。 五、考核 (一)根据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因资格审查、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实际参考比例达不到选调名额2倍的职位,其进入考核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选调名额达到2倍职位的最低面试成绩。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职称等级高低及工龄长短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对象名单于2015年8月21日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公告。区外报考人员考核以审查个人人事档案和核实报考资格为主,考核由区教科体局组织实施。考核对象属前锋区外的,应于2015年8月21日到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领取调档函,并于2015年8月26日前将个人人事档案交至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工股。 (二)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本职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公示(同时张贴在前锋区教科体局公示栏),公示期5天。 (二)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须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调动人员,调动人员由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报调配领导小组和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在公开选调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调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 举报电话:区纪委:0826—2883123 区教科体局:0826—2861166 区人社局:0826—2889299 九、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过程中的各类公告、信息及调整、补充的事项均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qf.gov.cn/)、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http://jk.qf.gov.cn/)适时公告,一律不再单独通知。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和办理调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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