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为人正直,作风务实。 3、业务能力强,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是本学科的教学骨干,在本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声望。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策划、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撰写及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6、具有应聘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小学教研员需带过二届以上(含二届)小学毕业班;中学教研员需带过二届以上(含二届)高中毕业班。 8、鹤城区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小学教研员具有小学高级职称,中学教研员具有中学一级以上职称。 9、小学教研员年龄不超过40岁,中学教研员年龄不超过45岁(截止当年12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本人申报——区教研室推荐——资格审查——组织审定。 三、加分项 (1)在全日制中小学担任过教研室主任、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加5分,不重复计分; (2)中学教研员每带一届高中毕业班、小学教研员每带一届小学毕业班,加1分; (3)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现场课)评比中获市级一等奖,加2分,获省级一、二等奖,加3分,同一课题获不同级别奖的,只计最高分。 (4)论文发表于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正规期刊(增刊除外)的,加2分/篇。 (5)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分别加5分、3分、2分,只计最高分。 鹤城区教育局 2015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