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招聘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教师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拟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物理学一级学科各专业、光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 职位:教授、副教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师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并有连续半年以上的国(境)外研修经历。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及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达到学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核的相关规定。 5.年龄: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在应聘前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在所从事的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突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是本学科的优秀学术骨干。申请教授职务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5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4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专利等形式的应用研究成果。 ②申请教授职务者,需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 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2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③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承担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具备拟聘专业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能力与经验,教学效果良好。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年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一门以上,达到教授岗位的考核要求。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师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学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满2年及以上且已出站。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达到学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核的相关规定。 5.年龄:4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6.学术水平:应聘副教授职务者,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需同时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①申请副教授职务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同行认可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是本学科有发展潜力的主要学术骨干。申请副教授职务者,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3项以上(含3项)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2项是任现职以来且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 ②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 ③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承担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工作。具备承担本科生基础物理课程或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的能力与经验,教学效果良好。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年讲授本科生/研究生课程二门以上,达到副教授岗位的考核要求。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相应的职位申请表。(请从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111/588.html下载) (二)其它材料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5篇及其它公开发表的文章的首页、学术水平与影响力声明(对于每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申请人要提交一份200至300字左右的学术水平与影响力声明)、专家评审成果3项(一式三份)和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填入职位申请表中的论文均需附相关机构的检索证明,所有项目及专利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3篇及其它公开发表的文章的首页、学术水平与影响力声明(对于每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申请人要提交一份200至300字左右的学术水平与影响力声明)、专家评审成果3项(一式三份)和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填入职位申请表中的论文均需附相关机构的检索证明,所有项目及专利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专利等形式的应用研究成果。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既可以是1篇论文、1部著作、1项发明专利、1个新品种(品系)、1项应用技术、1项国家技术标准或行业技术标准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合而形成的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 以上应聘材料寄(送)至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五、时间安排与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寄(送)至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2015学年度秋季学期,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张宝红 联系电话:020-84113393、020-84113293 E-mail:lgxyrs@mail.sysu.edu.cn,stslbj@mail.sysu.edu.cn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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