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招聘中山大学中文系教师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中文系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与专业 职位:教授、副教授 专业: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学位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任职经历:要求现任教授或者已经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及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通过规定的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合格成绩。 5.年龄及健康要求:校外人员应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 6.国(境)外研修经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申请者,应具有连续半年以上的国(境)外研修经历。 7.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突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是本学科的优秀学术骨干。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5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4项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决策研究报告等形式的研究成果。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既可以是1篇论文、1部著作、1项决策研究成果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合而形成的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 8.学术经历与活动: 具有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相关学科领域学习或研究的经历。需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2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主动参与学校、院系和科研机构的学术事务,积极参与学科整体发展和学科人才梯队的建设;具有参与科研团队工作的经历,具备组织和指导本学科领域研究、培养团队成员的能力。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在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决策研究等学术传播工作,在专业领域及其他领域进行高质量、高水平的社会服务,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原则上至少具备以下中的1项: (1)最近三年内应邀在相关领域ESI前1%机构报告其研究成果1次以上; (2)最近三年内有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作专题报告的经历; (3)任现职以来曾任本学科重要期刊编委等学术职务; (4)任现职以来曾在国际及国内重要学术机构任职; (5)最近三年内有为国家和社会机构提供决策咨询的经历; (6)作为首席指导者,指导学生参加国际或国家学科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参与其他形式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传播和社会服务活动(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 9.学术潜力与规划:应具有成为领军人才或学科和学术带头人的基本能力。能够科学、客观地总结和评价自身的学术成果,并对自身的学术发展有明确的规划。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学位条件:具有博士学位。 3.任职经历:要求具有副教授职称或已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及以上,或从事博士后研究满2年及以上且已出站。 4.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有熟练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英语能力,熟练掌握其它外语亦可;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5.年龄及健康要求:校外人员应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能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 6.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同行认可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是本学科有发展潜力的主要学术骨干。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3项以上(含3项)代表性学术成果,要求其中至少2项是任现职以来且是近五年内取得的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决策研究报告等形式的研究成果。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既可以是1篇论文、1部著作、1项决策研究成果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合而形成的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 7.学术经历与活动: 具有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相关学科领域学习或研究的经历。如果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则优先考虑;如果仅达到主持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最低要求,则需要做出特别说明。主动参与学校、院系和科研机构的学术事务,积极参与学科整体发展和学科人才梯队的建设;具有参与科研团队工作的经历,具备组织和指导本学科领域研究、培养团队成员的能力。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在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决策研究等学术传播工作,在专业领域及其他领域进行高质量、高水平的社会服务,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 9.学术潜力与规划:应具有成为本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能够科学、客观地总结和评价自身的学术成果,并对自身的学术发展有明确的规划。 四、应聘材料 ①《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需本人签名)原件1份(请从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111/588.html下载); ②个人学术简历、学历、学位、身份等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代表性学术成果、学术经历与活动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著作只需提供原著); ④需要送审材料:《中山大学教师聘任代表性学术成果送审审核表》和《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代表性学术成果专家评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并提交3项代表性学术成果进行同行专家评议(一式3份复印件,如专著则提供原著3本); ⑤推荐函(请由专家密封寄出):需提交三位同行学者的推荐函。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个人学术简历,发送电子版邮件进行应聘。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再通知按前述应聘材料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中文系。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中文系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0-84113112-330 E-mail:zwxrx@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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