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省绵阳中学2015年秋季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教师简章 |
内容 | 一、单位简介 绵阳中学属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阳市委、绵阳市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的通知(绵委发[2011]14号)和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绵教体发[2010]27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中学公开招聘2016年6月毕业的免费师范生(部属师范院校)、研究生共计9名到教师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情请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及技能、身体等条件。 4、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7年)。 5、招聘对象:部属师范院校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硕士应届毕业生,但本科或硕士阶段应有师范大学就读经历(除英语)。 6、持有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方式 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将纸质自荐材料快递至绵阳中学(收件人:四川省绵阳中学办公室;邮编:621000;联系电话:13118162911,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自荐材料,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学校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 3.考试考核: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专业技能考核采用末尾淘汰制,以综合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分不得低于70分 4、报道及考试地点 (1)报到对象: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并电话通知的参聘人员 (2)报到地点:绵阳中学办公室 (3)考试地点:绵阳中学(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6号) 报到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 我校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6、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中学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7、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审批、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8、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我校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予以解聘,并由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2366440、2350972。 附件1: 招聘岗位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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