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梧州市苍梧县2016年直接面试招聘高级中学教师公告 | ||||||||||||||||||||||||||||||||||||||||||||||
内容 |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工作人员素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7名高级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面试人员名单、程序、方法、成绩公开、透明的原则; 3.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对象范围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8:00时—12:00时。 2.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中心 3.联系电话:15878072356 0774—2663503、2671533 四、招聘方式及要求 1.招聘方式:直接面试招聘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⑴毕业生就业摧荐表; ⑵各类获奖证书; ⑶居民身份证;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 ⑸职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以现场说课方式进行。经招聘单位与应聘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择优遴选后,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到1:5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面试时间、地点:2016年2月21日-22日,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具体以当时通知为准)。 2.优先遴选确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 ⑴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等优先; ⑵优秀毕业生及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 ⑶愿意到苍梧县工作,为苍梧县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本县生源优先; 六、考核、体检、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拟考核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16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违约。考核、体检、聘用工作安照《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实施。 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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