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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一) 应届高校毕业生 1.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6届毕业生,研究生报考的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2.具有与所报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11高校的毕业生可对教师资格证书放宽条件,但必须在录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3.应具有全日制本二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二) 在职教师 1.年龄及荣誉要求 应聘在职教师需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业务类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省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学历条件 应聘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其它:同等条件,有书画特长者优先考虑。 2016年苏州工业园区青剑湖学校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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