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筹)2016年招聘简章 | |||||||||||||||||||||||||||||||||||||||||||||||||||||||||||||||||||||||||||||||||||||
内容 | 学校简介 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筹)是厦门市政府批准筹建的民办学校,位于厦门市集美区,交通便利。学校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成园林式、生态型、数字化校园。校园规划布局合理,建筑风格古朴厚重,环境优美宁静,教学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办学条件十分完善,具有十分浓厚的人文氛围。 学校规划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办学,计划2016开始招生,现因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和各部门管理干部。 一、教师岗位
二、管理及教辅岗位
三、应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招聘启事在厦门工学院网站(http://www.xit.edu.cn/rsc)、厦门人才网、高校人才网等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 登录厦门工学院在线应聘系统http://xitzp.ejeck.com在线报名,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 报名成功之后,填写《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应聘报名表》(可从页面下方或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并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党员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学校邮箱。请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送至我校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报名系统报名成功”(特别提醒:岗位前面一定注明“中学“或“小学”;如“应聘中学数学老师+姓名++姓名+报名系统成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获得考核的名单以我校网站公布和电话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四)学校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核通过人员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我校的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报学院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厦门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邮 编:361021 联系 人:于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592-6667515、0592-6667522 电子邮箱:xmgxyfsxx@163.com 六、薪酬福利 1、薪酬按照附属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2、福利: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提供年度健康体检、夏季防暑降温费、过节费、慰问金、结婚礼金、生日礼金及生育礼金等优厚福利。 3、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户口可落入学校集体户。 4、学校为厦门无住房的教职工提供租赁房。 七、其他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二)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应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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