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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资质 报考人员要求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履行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报考岗位要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最后学历所学专业相对应。 1.A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设置岗位的,可选择与所学专业相近的岗位报考,如:教育学、心理学、人文教育等专业允许报考社会岗位。 2.A类小学教育专业报考人员限报对应小学岗位,中文、数学、英语类专业报考人员可自愿选报对应中小学共用岗位或小学岗位。 3.B类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最后学历所学专业一致,且本次招考有相应岗位设置的,报考该岗位,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低学段对应岗位。 4.B类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最后学历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根据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最后学历所学专业自愿选择报考对应岗位或低学段对应岗位。 5.B类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最后学历所学专业均无相应岗位设置的,可根据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最后学历所学专业自愿选择相近的岗位报考。 6.B类幼儿园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7.B类特殊教育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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