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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户籍不限(不包括区内在职在编教师)。 (三)均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均须专业对口,即所报专业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省特级教师、省教学能手、省优质课一等奖)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七)需获得以下奖励之一,且所获奖励与所报专业一致:省特级教师,地市级或以上教学能手,地市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地市级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近三年内离开教学岗位,到其他部门单位工作的。 5、近五年内,在教师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被查实的。 2016年德州市德城区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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