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未在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平度市外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016年青岛市平度市高级中学/职业学校面试前置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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