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高县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部分教育岗位递补资格审查/体检公告 | ||||||||||||||||||
内容 |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5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 对我县部分教育岗位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进行等额递补。现将递补资格审查、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6054_1.html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2月19日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内)。 (三)递补资格审查要求 以上递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体检)资格(下同)。 凡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 三、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体检。 (一)体检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1寸证件照一张、黑色签字笔一支、体检费32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集合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其中,2015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提供本人2015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请按《体检须知》做好体检准备。未按时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进入体检程序考生须准备好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证明(加盖公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加盖公章)、单位鉴定(现有工作单位者提供),以备考核阶段提供给相关部门或单位。另外,进入体检程序人员须弄清自己档案所在单位,并确认一旦需要即可调档,若不能调档,视为自动放弃。 四、选岗安排 请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体检后于当天下午15:00到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会议室选岗。 特别提醒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最新公招进度。 咨询电话:0831-5419897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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