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至1998年2月期间出生)。 (三)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中另有要求的,根据要求执行)。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以及2016年毕业生,报考时可暂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报考男幼师岗位(岗位代码01)、特教岗位(岗位代码13)的人员户籍不限,其他人员限如皋市户籍(或生源)。 (六)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2016年春季南通市如皋市部分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