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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乐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一)命题范围 1.专业知识(70分) 基础乐理知识;欣赏常识;理解分析教材所需知识等。 现行使用的人音版小学、初中音乐教材。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及标准解读。 2.教学设计能力(30分) 现行使用的小学、初中人音版音乐教材的教学要求。 (二)命题形式 1.专业知识 题型以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等为主。 2.教学设计能力 以一节(或一课时)小学或初中音乐教材内容,进行教材分析、教材处理能力检测,或教学设计能力测试。要求能渗透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一些基本理念,体现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能反映教学建议的有关要求。题型以主观表述为主。 二、音乐基本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一)命题范围 ①弹一首钢琴作品。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5分钟。(25分) ②演唱一首声乐作品。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5分钟。(25分) ③自选表演一个舞蹈或演奏一首器乐曲(键盘乐器除外)。(25分) ④自弹自唱:根据指定的歌曲边演唱边用钢琴作即兴伴奏(25分) (二)命题形式 现场表演,每项各占25%,除钢琴外所需器材与道具自行准备。 (三)考试说明: 1.钢琴考试所用的钢琴已由考场统一准备。 2.演唱声乐作品时,不用话筒,一律清唱,起唱时自己可以在钢琴上定一个调; 3.如果表演舞蹈,舞蹈音乐统一用光盘(u盘)播放,所需光盘(u盘)、服装、道具等自行准备; 4.如果演奏一首器乐曲(键盘乐器除外),所需乐器自行准备; 5.本次考试不安排考生熟悉场地; 6.请考生准时参加考试,如果缺考则视为弃权,“技能测试”成绩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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