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绍兴市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中心2016年招聘公告 |
内容 | 绍兴市财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绍兴市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中心,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实教师力量,满足财税、财会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的专业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会计专业教师1名;财政、税收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 1.会计专业教师应为会计学、审计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会计金融、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网络会计、会计教育、资产评估等相关专业; 2.财政、税收专业教师应为财政、税收、税务、财政税收教育等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绍兴市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教师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签名)、身份证、成绩单(加盖公章)、就业协议书或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sxcsgx@163.com,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575-88058205。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到2016年4月17日24时止(超出截止时间,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报名+姓名+专业+毕业时间”的格式注明。 2.现场报名。地点在有关高校,具体时间详见有关高校招聘信息。报名人员直接填写《绍兴市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教师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签名)。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结束后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6年4月18日—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审查地点:绍兴市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中心2号楼三楼会议室(新建南路732号)。 2、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当场进行。 3、审查资料 (1)应届生 ①下载打印的《绍兴市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教师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 ③高校教务处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 (2)历届生: ①下载打印的《绍兴市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教师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港澳和国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现场报名人员资料不全的可于审查截止日前补齐,无法补充的视作不符合条件。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面谈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谈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谈。面谈采取结构化形式,由专家组负责实施。 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5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集中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以课堂试讲的方式进行,由专家组量化评分。 面试地点为绍兴市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中心(新建南路732号),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进行。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自身原因放弃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绍兴市财政(地税)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绍兴市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或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已签订协议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未经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提供的书面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全日制在校生在2016年8月31日前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75-89118028。 绍兴市财税干部教育管理中心 201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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