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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年江苏省清江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内容
    江苏省清江中学是淮安市教育局直属全民事业单位,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事业单位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语文教师1人 高中数学教师1人 高中英语教师1人
    高中物理教师1人 高中生物教师1人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含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在本科学习期间(含研究生在本科就读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二等奖学金或者两次三等奖学金,本科入学时按“一本”录取的和本科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奖学金不作要求。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6年4月25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6.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6年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应聘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5日—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江苏省清江中学(淮安市淮海北路50号)行政楼九楼学校办公处(咨询电话:0517-83934146)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于2016年4月25日前登陆江苏省清江中学网站(www.jsqz.com.cn),下载并填写《2016年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张;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 奖学金获奖证书、普通话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
    (8)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但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其它材料,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现场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酌情调整相应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专业面试(试讲)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
    1.笔试
    符合条件报考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笔试时间:2016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8: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江苏省清江中学网站上公布。
    2.专业面试(试讲)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6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在江苏省清江中学网站上公布,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试讲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试讲成绩占总成绩40%。
    试讲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上午。
    试讲地点和要求:详见试讲通知书。
    3.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折算后的试讲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根据考生的合成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实际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综合面试)。拟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由清江中学对拟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在职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清江中学网站上公布。
    面试形式和内容为考生回答与招聘岗位相关的问题。
    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折算办法: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试讲和综合面试成绩分别占40%、40%和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按同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试讲成绩高者;试讲成绩仍相同的,取综合面试成绩高者),由江苏省清江中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江苏省清江中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和江苏省清江中学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省清江中学:0517-83906041;
    淮安市教育局: 0517-83662485;
    淮安市人社局: 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江苏省清江中学负责解释。
    

江苏省清江中学
    

2016年4月8日
    附:
    1.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16年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 2016年江苏省清江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 教育教学工作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样表)
    (附件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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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7: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