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1998年4月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到非师范类,所学专业不受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限制。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大专学历限南通市崇川、港闸、开发区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2016年南通市崇川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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