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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15-2016学年在岗教学为主型外籍教师(以下简称“外教”)的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15日至4月26日各院开展聘期考核及续聘工作。 请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依据在岗外教的聘用合同及学校有关规定,对所有在岗外教本聘期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各单位应至少提前一个月给予不续聘者书面通知。经学院(研究院)聘任委员会考核合格、同意续聘的外教,可报学校审批。请各有关学院于4月26日前将如下材料报送人事处职称科(逾期不候): 1.《教学为主型长期外籍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含本院所有外教) 2.《厦门大学教学为主型外籍教师考核及续聘申请表》(不申请续聘者“单位意见”部分不必填写;申请续聘者“单位意见”均需填写) 3.《拟聘教学为主型长期外籍教师授课计划表》(单位填写、盖章) 4.《健康告知书》(拟续聘外教个人填写) 5.一年内的体检报告(仅50岁以上外教需提供) 6.一年内曾更换护照的拟续聘外教还应提供新护照首页复印件 二、4月27日至5月10日 学校审批各单位续聘申请。 三、5月11日至5月17日 签署合同 人事处、学院(研究院)与经学校审批同意续聘的外教签订续聘合同。 四、5月18日至5月31日 其他手续 人事处为已签订续聘合同的外教办理团体商业医疗保险延期,并请国际处为其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延期。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职称科郭异冰,电话:2184723,邮箱: rscz@xmu.edu.cn. 人事处 2016年4月15日 1. 《厦门大学教学为主型外籍教师考核及续聘申请表》 2. 《教学为主型长期外籍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3. 《拟聘教学为主型长期外籍教师授课计划表》 4. 《健康告知书》 附件:续聘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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