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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0年5月7日至1998年5月8日期间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户籍或为泰州市生源。泰州市户籍指在本公告公布之日前具有现泰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户籍。泰州市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生源。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岗位表》)。 (7)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泰州市兴化中等专业学校2016年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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