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部分考生自动放弃,下列考生取得替补资格,并经体检、考察均合格(见第七批拟录用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11日—5月17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无锡市滨湖区纪委、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和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0510—8117805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纪委: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附件:2016年滨湖区新教师招录第七批拟录用名单 http://www.bhjy.net/User/News/news_detail.jsp?newsId=41432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