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丽水市青少年宫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青少年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4名(舞蹈教师、主持表演教师、书法教师、活动教师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舞蹈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舞蹈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主持表演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播音主持、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音乐表演等相关专业,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三)书法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校外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书法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四)活动教师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热爱青少年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教育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已持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3.组织能力强,有创新思维,具有策划各类活动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止。(周一、周二为宫休日,其余时间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丽水市青少年宫2203办公室(莲都区大猷街34号,滨水公园东侧),联系电话:2072138。 3.报名要求:凡具备以上资格并有意报考者,需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资格审查:按要求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二)考试: 1.舞蹈教师、主持表演教师、书法教师和活动教师均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测试的人员;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录用者试用期一个月,待遇面议。 2.本次招聘具体工作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附:丽水市青少年宫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 丽水市青少年宫 二○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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