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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板芙镇面向公开招聘小学美术教师1名(书法教师),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小学美术教师(书法教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招聘条件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5〕426号)规定,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以下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 专业代码:A130401 专业名称:美术学 注:学科教学(美术)方向应届研究生也接受报名。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在2017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至5月30日止,有意应聘人员请将简历及书法学习、比赛等证明书法水平的证书材料发送至邮箱2727765531@qq.com;或寄送: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杨老师收;地址: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板芙北路25号之一,邮政编码:528459。 三、招聘办法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5〕426号)规定,招聘办法如下: 1.招聘单位将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面试人员,并通知参加面试。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所有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与形式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2.招聘单位将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60-86500841。 板芙镇文体教育局 二0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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