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1 |
语文 |
10 |
7 |
烹饪 |
1 |
2 |
数学 |
12 |
8 |
汽修 |
1 |
3 |
英语 |
10 |
9 |
计算机 |
1 |
4 |
体育 |
2 |
10 |
电子 |
1 |
5 |
老年护理 |
2 |
11 |
数控 |
1 |
6 |
学前教育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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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42 |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文化课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专专业课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40周岁以下; (三)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技能要求。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编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按学校统一规定的管理岗聘用人员标准,试用期(1个月)满后,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续聘。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除寒暑假外,按照实际上课课时计酬,每节计课时8-14元(按照即时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班主任等费用另计。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负责。学校提供集体宿舍(4人一间)。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如超过报名时间需致电招聘工作人员咨询) (二)面试时间:2016年6月23日9:00。 (三)报名地点: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市体育馆旁)。请务必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自荐材料,并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或扫描材料发送至学校邮箱:yuan002829@163.com。 (三)我校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获得通知应聘人员请在面试时随身携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便进行核对。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党政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72—4288698,传真:0772-4288698 联系人:张 逍(18907826378) 龚桂枝(13707806039) 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16年6月12日 附件: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编外聘用教师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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