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十堰市丹江口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
内容 |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现将丹江口市2016年面试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6月20日审查新机制考生资格,6月21日审查非新机制考生资格。 2.资格审查地点:丹江口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对象: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逐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面试考生须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7月31日前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新机制岗位的考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报考非新机制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若在7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 (二)面试地点:丹江口市一中 (三)面试对象:笔试后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并取得《面试通知书》的考生。 (四)面试办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以无学生的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每位考生独立备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面试考题由评委组现场封闭制作,命题范围以湖北省中小学现行教材(初中八年级、小学五年级)为准。 三、工作要求 1.面试考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期间考生的安全、食宿、交通等自行负责。 3.所有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面试资料进入考场,所带物品一律寄存,违者取消资格。 4.面试考生必须听从导引人员的指挥,按规定参加面试。面试时,考生不得向考官透露姓名、经历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 咨询电话: 丹江口市人社局:0719-5235629 丹江口市教育局:0719-5230031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江口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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