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金华兰溪市教育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通告 | |||||||||||||||||||||||||||||||||||
内容 | 根据2016学年城区学校编制情况及学科需求,我局决定面向农村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现就公开选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职数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本市在编在职的公办教师。 三、招聘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工作积极,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近三年学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 2.具备规定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专业对口,且符合学科需求。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可以报考科学教师岗位,历史、政治可以报考社会教师岗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3日以后出生),在农村学校实际工作满6周年及以上(不含进城上挂锻炼时间),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7月底。 四、选调办法 1.申请与申报。在教育局规定的申报名额内(一般每校1人,70人以上学校可多申报1人,超编学校富余学科教师在超编数内不受申报人数限制),由学校派人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兰溪市农村教师公开选调进城申请表》,符合条件的教师于6月20日前持任教学校(中心学校)签署意见的《兰溪市农村教师公开选调进城申请表》、本人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送教育局人事科。按学科进行报名,中学岗位仅面向中学教师选调,小学岗位面向中小学教师选调。 2.资格审查。教育局人事科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3.参加选调招考。招考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和作文,总分100分。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报名人数达到选调人数2:1的按计划进行笔试考核,少于2:1的核减选调人数。笔试后按学校及学科录用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人员确定。根据选调招考结果,分学校、分学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进城教师试用期为一年,由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由所在学校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5.根据岗位设置规定,选调到城区某校的教师为中级或高级教师职称的,如果该校的中级或高级教师职称岗位已满,将降级聘用。 五、笔试时间与准考证领取 笔试时间6月26日,地点另行公告。参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6月24日上午9:00—11:00到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六、有关选调招考后续信息均从兰溪教育网分布,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兰溪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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