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十堰市房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公告 |
内容 |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和县教育局、县人社局《2016年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方案》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笔试入围资格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5日 地点:房县第一中学 三、面试方法及程序 1.面试分组 (1)新机制教师小学语文组: (2)新机制教师小学数学组: (3)非新机制教师小学语文组: (4)非新机制教师小学数学组: (5)体音美组: (6)化学组: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形式,总分100分。准备时间1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不得延时。为考生提供教材、纸张等。 3.面试考题 (1)试题制作。面试考题由评委组现场封闭制作。 (2)命题范围。以我县中小学现行教材为准,其中:小学段用小学四、五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初中段用初中九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4.面试组织 (1)考室设置。面试考场设候考室、备考室、面试室和考点办公室。 (2)考生审查。面试考生凭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顺序。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5.面试评委 每个面试组设专家评委7名,由市教育局临时从外地选调。 6.成绩确定 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记入《面试成绩表》。面试当场宣布成绩,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在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时,若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成绩中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1)面试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期间考生的安全、食宿、交通等自行负责。 (3)考生要按时到达考场,面试开考1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4)所有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小件物品一律放寄存处,违者取消资格。进场前自觉接受安全检测。 (5)面试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听从引导人员的指挥,按规定参加面试,不得提出违背本方案的任何要求。 (6)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的监督。面试时考生只能向评委报告序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和其他情况。 房县教育局 房县人社局 2016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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