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属公办学校特殊教育专职教师选调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新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新区教育高质均衡发展,新区公办中小学拟面向本市(非本区)选调一批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深圳市内(非本区)在编在岗的优秀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选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计划表 参见附件1。 三、选调程序 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深圳市内在编在岗教师,凭《龙华新区教育系统2016年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到公共事业局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周三)14:30-17:30 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415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755-23336315。 (三)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资格初审时应提供如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各位选调人员务必复印好相关资料): 1.《龙华新区教育系统2016年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 2.身份证和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荣誉材料; 7.选调计划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 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注意事项: (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市人事部门,三年内不得参加职员应聘。 (4)选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5)选调人员需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报名。 (6)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 (四)经公共事业局统一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反馈至本人。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新区组织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其他程序 (一)考试 考试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考试采用面试方式,10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考试结果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http://lh.sz.edu.cn/)及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ggsyj.szlhxq.gov.cn/)公示,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也一并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结果也将在上述网站公示。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选聘人员与所报考岗位适应性进行考查,并对考察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http://lh.sz.edu.cn/)、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网站(http://ggsyj.szlhxq.gov.cn/)及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网站(http://zzrsj.szlhxq.gov.cn/)公示7天。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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