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教师招聘面试(试讲)须知 | ||||||||||||||||||||||||||||||||||||||||||||||||||||||||||||||||||||||||||||||||||||||||||||||||||||||||||||||||||||||||||||||||||||||||||||||||||||||||||||||||||||||||||||||||||||||||||||||||||||||||||||||||||||||||||||||||||||
内容 |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2016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以及《关于2016年潍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面试(试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9日(星期六)。 请考生上午7:30前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报到(具体地点见当日考点现场通知)。 二、面试内容与方式 此次面试分以下方式进行。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管理岗位综合类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0%。 2.试讲。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对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和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试讲以板书形式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专业技术岗位教育类考生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教材见附件3。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0%。 三、面试程序及评分方法 1.考生按规定的面试时间(上午7:30前),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达面试地点,验证后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考场纪律、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然后根据岗位和面试分组按工作人员要求进入指定的面试候考室(面试分组见当日考点现场通知)。 2.工作人员按报考岗位和分组分别组织考生抽签,排出本场次的面试顺序,并登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抽签序号。 3.面试前考生按抽签顺序到思考室准备,其中教育类考生试讲准备16分钟,综合类考生准备8分钟。准备完成后到面试室面试。 4.面试时间为8分钟,在规定时间用完后,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每个考生面试完毕后,各位考官在面试评分表打分,面试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综合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 5.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不得随意出入。待全部人员面试结束,由主考官现场宣布面试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 四、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7:30前),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规定地点报到。 2.应试人员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候考室报到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人员不再递补。 3.应试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已带入的,应交有关工作人员保管。面试开始后,在候考室、思考室、面试室、休息室仍携带通讯工具的,视为违纪,取消资格。 4.应试人员进入思考室、面试室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 6.应试人员退场后,由引领员引领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 五、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262500 联系电话:0536-3276332、18866185008 纪委监督电话:0536-3857602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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