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
内容 | 根据2016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总体工作安排,现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所属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2016年报考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16年7月9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各面试考生于2016年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59号)1701房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故本人不能领取,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代领人、面试人员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书。 三、面试地点 东营市晨阳学校(东营市东营区胜利大街222号)。 四、面试形式及参考教材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各学科参考教材具体为: 1.试讲教材为明天出版社山东省幼儿园指导课程教材。 2.现场答辩1道题。 3.考生进行30分钟备课后面试,面试时间共13分钟,其中10分钟试讲,3分钟答辩。 五、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下午考生13:30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弃权。 2.面试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在面试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对于违犯面试纪律或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违纪记录档案。 3.考生在规定时间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候考室,分岗位抽取面试顺序号。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管理员保管。在备课或面试过程中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的,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无效。 4.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要求进行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备课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或面试室,带入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无效。考生自带的书籍资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在离开候考室进入备课室前,按照报考岗位分开存放在候考室。贵重物品自己保管,如有丢失,考生自己负责。 5.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只准携带用规定纸张誊写的备课稿。面试开始后,需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试顺序号及报考岗位名称(如学前教育岗位),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及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联系电话:0546—8019698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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