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招聘预聘制人员方案 |
内容 |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全日制本科学校。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预聘制人员2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体检标准; 3.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实验技术人员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待遇(《闽南师范大学预聘制人员暂行管理办法》.doc》) 四、信息发布 此招聘信息将于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5日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5日—2016年8月5日。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不接收纸质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若同时报名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填好的《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预聘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到rsyupin@mnnu.edu.cn邮箱并注明标题“岗位代码+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预聘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各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8月10日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地点:待定(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公布) 复审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预聘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政审前提交。 六、考核 考核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及素养。考核时间、方式待定(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 “人才招聘”栏上公布) 七、政审与体检 1. 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政审按有关程序进行。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1.根据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监审处、人事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均将在闽南师范大学网站(www.mnnu.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及时浏览相关通知。 2. 校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6-2591404。人事处联系电话:0596-2591337 闽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6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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