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通市海安县城南实验中(小)学选聘教师公告 | ||||||||||||||||||||||||
内容 | 为满足城南实验中学、城南实验小学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海安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段学科及名额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师德表现好。 2.所学专业(或职称)为物理、化学、生物、小学教育、自然(科学)者,或在小学从事科学教学者可报考小学科学。其他学段学科报考者所学专业(或职称)须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小学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5.在教学一线,任教5年及以上(截止2016年8月)。 三、选聘程序 1.报名。个人自主申报,报名时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至7月28日(上午8:30—11:30),报名地点:县教育局老园丁活动中心一楼。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海安县城南实验中(小)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一式一份,网上自行下载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对象,于7月30日上午8:30-11:30至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所报学段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当日在海安教育网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学科与笔试学科一致。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确定选聘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选聘学段学科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并于面试当日在海安教育网公布。 四、有关说明 1.通过考试选聘的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其在原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带入新单位,一律调至现任专业技术岗位所处层级的最低层级。 2. 选聘教师接到县教育局开具的调令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所有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本《公告》由海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整个选聘活动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海安县教育局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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