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亳州市涡阳县新任教师招聘第二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
内容 |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涡阳县201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入围专业测试第二次递补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5日(下午2:30-6:00) 地点:涡阳县教育局(后院一楼) 三、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 2.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已取得毕业证的,按社会人员提供材料)。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递补工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专业测试时间另行确定,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涡阳教育网(http://www.gyjyj.net/)通知。 咨询电话:0558-722002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涡阳县教育局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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