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所报专业(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更改应聘专业(岗位)。报名时只需填报到专业(岗位),不需报具体单位。 (2)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聘用计划经研究后,增加到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岗位)。报考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3)寒亭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016年潍坊市寒亭区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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