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常德市鼎城区面向区外招聘在职公办教师简章 |
内容 | 根据鼎城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到岗情况,为满足缺编学校的迫切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鼎城区外公开招聘在职公办教师36名。 一、招聘计划(附后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为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高中教师为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必须是当地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身份; 5、具体岗位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二)发布信息(7月22日——8月1日):在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三)公开报名(8月2日——8月4日):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到鼎城区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提交申请和摸底表的人员不视为已报名)。按学科岗位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所有考生于8月6日下班前到鼎城区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五)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是否开考。 (六)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8月7日上午):闭卷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8月10日):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核及资格复审(8月22日——8月24日):由区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以函调的方式进行,同时对照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资格复审。 (八)递补:考核或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果应聘岗位出现空缺,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简章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分管人事招聘的区级领导签字后办理相关聘用、调动手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有招聘计划的学校,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四、组织、纪律与监督要求 (一)加强领导。整个招聘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整个招聘工作在区人大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要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考试制度。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按时入场;考试资料、通讯工具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考生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如出现资格不符、证件伪造、请人代考或考场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其资格。拟聘人员不到所分配的学校、学科岗位工作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0736-7383527(区教育局),0736-7384915(区人社局) 举报电话:0736-7389703(教育局纪委) 鼎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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