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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原县2016年教师招聘规定,现将考察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各学段、各学科,分别根据实际招聘数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须在8月10日前向平原县教育局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未及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和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定于8月13日-14日,具体安排请于8月12日前登录平原县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3、请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平原县教育局网站相关招聘公告。因考生手机不畅通或因关注网站不及时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后果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4202115,4216036 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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