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宜宾市南溪区城区学校面向区内乡镇学校选调在编在职幼儿园教师公告 |
内容 |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区内乡镇学校公开选调一批在编在职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选调名额共12名(其中:区幼儿园2名、康安幼儿园10名)。具体选调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南溪区2016年城区幼儿园面向区内乡镇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二)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不得报考; (四)试用期人员不得报考。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8月1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文化广场政务中心二楼) 3. 报名提供材料:本人近期半身免冠1寸相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现任职学校出具的在编在职教师的证明,具体岗位条件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缴纳考务费100元。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于8月12日下午16:30-17:00在教体局政工股领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教体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制度的,报考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内容: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幼儿纲要》《幼儿指南》及幼儿教育专业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选调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参加工作时间先后确定选调人选;参加工作时间也相同的,按现任职务层次高低确定选调人选;现任职务层次相同的,评定时间相同的,则均不选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南溪区门户网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特别提示 1.请选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选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选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调入单位的岗位竞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编办3333312 监察局3322342 人社局3333346教体局3324549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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